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国家新职种《育婴师》的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精神,为了满足社会对婴幼儿教育技能人才的需求,规范辽宁省《育婴师》培训市场,保证该职种的培训质量,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培训中心会同技术支持单位—国开多元智能应用技术开发中心,于2006年5月28日在辽宁省首次正式独家举办《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和《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三个等级的培训。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内容
根据《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培训内容主要为:职业道德、0-3岁婴幼儿生理发育特点、心理发展特点、营养学、日常生活科学护理、幼儿教育等培训。授课内容注重基础理论教学,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育婴教育、育婴管理的人员。
培训报名条件
(一)、育婴员
初中以上文化学历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育婴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取得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本专业从事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育婴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取得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取得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取得相关专业(医疗、护理、幼教)大专以上学历;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四、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闭卷笔试方式;技能考试采用现场模拟操作、抽签方式,每人考核四个工作内容,理论考试、技能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考试合格。参加辽宁省统考。
五、证书
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培训方式及时间
周六班,上午9:00~下午17:00
七、培训费用
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人民币: ¥1000.00 元
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人民币: ¥1000.00 元
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民币: ¥1000.00元
八、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携带:
身份证复印件二份(A4纸)
学历证书复印件二份(A4纸)
工龄证明(下载“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寸彩色蓝底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九、主办机构、技术支持单位、 报名电话、地点、乘车路线
主 办 机 构: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培训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9号 邮编110004
报名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原火炬大厦)7层713房间
育婴师职业资格电话: 024-62566898 ; 62566878;81875551
乘 车 路 线:228路、215路、293路、216路、230路、 295路、 269路、 244路、 214路 市府广场下车
Email: babytalkingclub@yahoo.com.cn
联系人:刘老师、尹老师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培训出一批高素质高技能的高级育婴师, 特别邀请了“中国儿童早期教育”工程的专家们,还有留美获得心理学、教育心理学、蒙台梭利教育、奥尔夫音乐教育学博士学位的权威人士与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儿童医院等单位主任、专家来我省直接授课。他们不但参与制定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育婴师>职业标准制定,而且编写了主要教材、开发了育婴师考试国家题库。(此培训的技术支持单位即为北京市劳动局育婴师培训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
上课地点:沈阳大学教育学院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55号(参考图示) |